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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云,书非借不能读也。今有,写博不偷不算博。
早些时候,我就发现有朋友乐此不彼的在改头换面我的博客,把博文中的第一人称及标注的出处和姓名改为自己的发至自己博客及各大站长网站,以此表明自己的一篇伟大的文章出炉,以此宣告天下。昨天我搜索了一下,发现我的前天晚上在咖啡店刚写的一篇博客又被“转载”,把itbulu的名字全部换成其本人,随后我关注了一下此人博客,大部分的博文都是转载别人,然后对其“人称”标为己有。
一两篇博文不算什么大事,从另外一方面来讲说明国人,尤其我们站长的版权意识比较淡薄,要是在国外,早收到N多律师函。我们站长转载,复制,黏贴的精神无人不佩服。
转载是一件好事,请注明原作者。不要认为自己修改了第一人称就是自己的,也不要认为自己转载后第一时间发布到各大网站就能证明自己是原创。做网站的人都很留心,尤其是长期写博客的,对于我来说,我在每写完一篇博客后的几秒钟内,会把地址和一些记录发给几个朋友QQ和邮件,这样可以作为自己博文原创的记录。因为发布在自己博客的时候可以手工修改,作为信息发布在QQ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看看我前天一文的QQ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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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访客
Post:2009-12-8 21:11:42
1楼访客
Post:2009-11-21 12:34:44